复次颂曰:业熏习余处 执余处有果 所熏识有果 不许有何因
论主又说:你们又说地狱受苦有情,是先世业力熏习在其他余处,再由其他余处异大种变现一个实有情的狱卒为果,这本身就无能熏与所熏的因果关系。我们倡导唯识无境,都是从有情各一宇宙在说,地狱受苦有情,是由阿赖耶识四大种为内因,业力为外缘,唯自识所变现的一个非实有情的狱卒为果,这本身就有直接的因果关系,而你们不许承认“境由识变,无实外境,只有唯识”,这到底是何原因?
小外说:我们有教有因。谓若唯识似色变现,无识外别色等,佛当年就不应该说有色等十处(眼耳鼻舌身五根处和色声香味触五尘处)。你们弘扬此教,是何原因?或有别意故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