颂曰:依此教能入 数取趣无我 所执法无我 复依余教入
论主说:众生依此所说十处色法(或十二处法、或十八界法、或五蕴法等)密意趣(不了义),觉知有情根境相触所产生的苦乐舍三受,此中无有作者亦无有受者,就可悟入数取趣无我;觉知有情於三界九地六道轮回,数数死此生彼,就可悟入所知法无我;复依此唯识了义教,从“境由识变,无识外境,只有唯识”,更能悟入人无我法无我。
小乘依如是密意趣说色等十处,仍固执识外有境,论主一一破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