颂曰:极微与六合 一应成六分 若与六同处 聚应如极微
论主说:假如中间极微与上下东南西北六极微相合, 中间极微应成六分,有方分的极微还可再分,极微就不成其极微;假如极微无方分,中间极微与六微同在一处彼此相糅,
诸聚色应如极微量,由此则无聚色可见。极微有和,不能成立。
小外说:极微无和是无方分故?
论主说:此亦不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