颂曰:极微有方分 理不应成一 无应影障无 聚不异无二
论主说:假如一个极微有方分可分,极微的体就不止是一个(理不应成一),极微还可再分;假若一个极微无方分可分,当日轮从东方才举光照触物时,为什么西方得有影像出现?假若一个极微无方分可分,为什么左右手相击,彼此相障呢?假若彼此不相障碍,则应诸极微处所相同,既然同处,则应聚色不成,亦不可见。极微有方分无方分都不成立。
如境是一,一亦非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