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切法者略有五种(论主设答)
诸法无量,取瑜伽历法界六百六十等法归纳为五位百法,总答上问。
一者心法,二者心所有法,三者色法,四者心不相应行法,五者无为法。
(一)心法总有六义
1、集起名心 唯属第八阿赖耶识含藏诸法种子,若遇外缘,能生起现行故。
2、积集名心 前七转识(眼耳鼻舌身意末那)能熏集诸法种子,含藏于第八阿赖耶识故。
3、缘虑名心 能缘的识(八识)与所缘的境,有缘虑自分境故。唯识缘境,有相见二分,见分(精神性种子)对相分(物质性种子)有缘境和虑境的作用。
4、或名为识 识谓了别,八识缘境,各有觉了分别功能故。
5、或名为意 八识缘境,由于精神性的种子(意),与物质性的种子同出一源,意有前聚自识(灭),不断开导后聚自识(生),等无间故。
6、或第八(阿赖耶识)名心(含藏诸法种子),第七(末那识)名意(恒审思量执第八阿赖耶识见分为我),前六(眼耳鼻舌身意)名识(对色声香味触法都有觉了分别故)。或八识总名心(含藏一切杂染种子故)或八识总名意(前念自识不断开导后念自识故)或总名识(对色声香味触法等都有觉了分别功能故)。
(二)心所有法有三义
1、恒依心起(时常以心为依)
2、与心相应(心起则心所相应而起)
3、系属于心(随顺于心)
以上三义,如心为王,心所为臣,王行则臣行故。
(三)色法(识之所依所缘)有二义
1、有对色 五识(眼耳鼻舌身)缘境(色声香味触),有质碍之色。
2、无对色 意识缘法处所摄色,无质碍之色。
(四)心不相应行法
自始至终与心不和合性的假法。
(五)无为法
既不生不灭,无去无来,非彼非此,绝得绝失,简异有为无造作故——一真法界,理非妄倒。有为法从缘生,属事,有造作有生灭故;无为法是一切有为法的空性,属理,无造作无生灭故。
一切最胜故,与此相应故,二所现影故,三分位差别故,四所显示故,如是次第。
一切最胜故
心法势力最胜,能造万法,又为万法所依止,造善造恶,五趣轮转,乃至转依成佛,皆由心造,故居首位。
与此相应故
心法八识各有他相应的心所有法,心所是心法的助伴,故居第二。
二所现影故
色法不能自起,要藉心法与心所有法变现,是心法和心所有法所现的一个影像,故居第三。
三分位差别故
心不相应行法,是心法、心所有法和色法生起的差别假立相,故居第四。
四所显示故
无为法是前四有为法,断染成净所显示的真实之性,即我法二空的绝对真理。
如是次第
此结答上文,总标五位,下列备述百法之名数。
第一心法略有八种:一眼识,二耳识,三鼻识,四舌识,五身识,六意识,七末那识,八阿赖耶识。
1、眼识 依眼根(视神经)对境所起的识。
2、耳识 依耳根(听神经)对境所起的识。
3、鼻识 依鼻根(嗅神经)对境所起的识。
4、舌识 依舌根(味神经)对境所起的识。
5、身识 依身根(触神经)对境所起的识。
6、意识 依末那意根对境所起的识。
7、末那识 汉译意。依第八阿赖耶识见分为根对境所起的识。
8、阿赖耶识 汉译有含藏、执持、异熟三义。依第七末那意根对境所起的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