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解深密经》释义(三十五)马友生
——根据遁伦记作解
经曰 “曼殊室利,若于是处我依声闻及诸菩萨,显示别解脱及别解脱相应之法,是名调伏。”“世尊,菩萨别解脱几相所摄?”“善男子,当知七相:一者宣说受轨则事故,二者宣说随顺他胜事故,三者宣说随顺毁犯事故,四者宣说有犯自性故,五者宣说无犯自性故,六者宣说出所犯故,七者宣说舍律仪故”。
释义 二云何调伏。如来说法,一是契合众生根性,二是契合客观正理。若于是处,如来依七种相显示别解脱及别解脱相应之法,是名调伏。
云何七相:一者宣说受轨则事,谓受律仪戒;二者宣说随顺他胜事,谓受性罪戒;三者宣说随顺毁犯事,谓犯戒因缘;四者宣说有犯自性,谓犯性罪戒(凡夫);五者宣说无犯自性,谓无犯罪事(圣者);六者宣说出所犯,谓犯悔改事;七者宣说舍律仪,谓舍受戒事。
《遁伦记》云:“次解调伏。若于是处至名调伏者,若说别解脱戒前后方便随顺根本,名相应法。又说发戒心,名别解脱相应之法。如是言教,皆调伏。言七相者,景云:一者说受遮戒,二者说受性戒,三者说犯戒缘,四者说犯性罪也,五者说持戒事,六者说犯已能出离事,七者说对有识人舍律仪事。今解一者说受戒仪式,二者说根本重罪,三者说犯戒缘,四者说凡夫有犯自性,五者说圣者无犯自性,六者说悔过事,七者说舍戒也”。
经曰 “曼殊室利,若于是处我以十一种相,决了分别显示诸法,是名本母。何等十一种相?一者世俗相,二者胜义相,三者菩提分法所缘相,四者行相,五者自性相,六者彼果相,七者彼领受开示相,八者彼障碍法相,九者彼随顺法相,十者彼过患相,十一者彼胜利相”。
释义 三云何本母。如来说法,一是契合众生根性,二是契合客观正理。若于是处,如来依十一种相显示诸法,是名本母。
《遁伦记》云:“下解本母。初总标列十一种相,二次第解”。
经曰 世俗相者,当知三种:一者宣说补特伽罗故,二者宣说遍计所执自性故,三者宣说诸法作用事业故。
释义 云何世俗相?一者宣说补特伽罗,谓数取趣,即死此生彼;二者宣说遍计所执自性,谓第六、七识,即我法二执;三者宣说诸业作用事业,即有为法有实作用。
《遁伦记》云:“初辨欲相有三:一说数取趣,二说有见遍计所执,三说依他作用事业”。
经曰 胜义相者,当知宣说七种真如故。
释义 云何胜义相?谓流转、实相、了别、安立、邪行、清净,正行七种真如。
《遁伦记》云:“二胜义相,谓说七真如”。
经曰 菩提分法所缘相者,当知宣说遍一切种所知事故。
释义 云何菩提分法所缘相?谓三十七道品所缘一切相,如四念住遍一切种所知事:观身不净、观受是苦、观心无常、观法无我。
《遁伦记》云:“三菩提分法所缘相,则说一切所知之事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