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蕴处界三科》
《心经》说“照见五蕴皆空,无眼耳鼻舌身意,无色声香味触法”等。什么是五蕴?什么是无眼耳鼻舌身意?佛因何说五蕴十二处十八界?
有情因无明故,于诸法实相不能了知,于无实我执为我,由是烦恼而生,造业不断,轮回不绝。若无我,我执自不有,我执不有,烦恼可断,业果可尽,轮回永绝。佛为使众生明了我不可得,但有诸法相续,故依蕴界处三门来分别诸法,众生根性不同,所执不同,而各有胜用。
三门者:
五蕴 十二处 十八界
五蕴:色蕴,受蕴,想蕴,行蕴,识蕴。
什么是蕴?蕴有三义:
一积聚义,依色等差别,积聚如是色等,总名色蕴乃至识蕴。如同世间人积聚财货宝物等。
二苦相广大,能发起老病死等广大苦故。如经云:如是纯大众苦蕴集。
三荷杂染担,能荷担诸烦恼等杂染法,如此世间身能荷担。
五蕴又名五取蕴,记云:“三科之法通无漏等,然圣说为取蕴界处,唯染非净”。《集论》云:“以取合故名为取蕴”。由取与蕴相和顺,不相离更令生长故名取。取者,于蕴中所有欲贪。欲者,希求相,希求未来能现前故。贪者,染着现在不欲舍离,故名取蕴。
色蕴:色者,变现相为色相。有两种:一触对变坏,二方所示现。触对变坏,谓有障碍。如依卵击石,由质不同,卵即破碎,此即触对变坏之法。方所示现,有一定形量色等。必是现在现前,能为他有情可见,故有触对变坏必有方所示现,有方所示现未必有触对变坏。
《集论》曰:“谓诸所有色,若四大种及四大种所造”。四大种者:地界,水界,火界,风界。种为能生义,此种量大无边际,故名大种。地界,坚劲性。水界,流湿性。火界,温热性。風界,轻动性。此四大种非是眼识等能缘,眼识所见地,水,火,耳识所闻风,皆是四大种所造色及声等。造者,因义。《瑜伽师地论》曰:“同一处,摄持彼义,名之为造”。由五因故说名为造。
1 生因者,即是起因,若离大种,一切色不起。
2 依因者,即是转因,一切所造色依大种,若离大种,诸所造色无有功能依据别处而生起。
3 立因者,即随转因,诸所造色随大种而有变化,若大种转异变坏,所造色即随之变坏。
4 持因者,即住因,诸所造色由大种摄持令相续不绝,若离大种,所造色即间断。
5 养因者,即是长因,由大种滋养造色,令其生长。由此五因,大种能造所造色。所造色者,谓眼等五根,色声香味所触一分及法处所摄色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,皆是四大所造,清净色为体,眼识乃至身识所依。此处根者,有增上义,出生义,能出生眼识等。色者,谓四大种所造,眼根所行义,有显色,形色,表色。显色者,青黄赤白,由相显故,为众色之体。形色者,长短方圆,高下等,随显色分位不同,形则有异。表色者,取舍屈伸行等,由此能表示内心,使他能解了。
声者:四大所造,耳根所取义。因受大种声,因不受大种声,因俱大种声等。有可意不可意,俱相违。可意者,令人身心愉悦之声。不可意者,令人闻之心生烦恼,闻之生厌之声。俱相违之声,于人身心无损益。因受大种声,由有情根身所发声,由内身摄,阿赖耶识所执受。因不执受大种声,如风声,雨声,流水声等,由外器所摄,阿赖耶识不执受故。因俱大种声,由身与器和合所发,如人弹琴,打鼓等所发之声。
香者:四大种所造,鼻根所取义。有好香,恶香,平等香。好香者,于身心有益,如沉麝等。恶香者,损身心故,如蒜薤等。平等香,于身心无有损益,如石块等。
味者:四大种所造,舌根所取义。有苦,酢,甘,辛,咸,淡。可意,不可意,俱相违等。苦酢等六味为味的差别相,于此上有可意,不可意,俱相违。如:辛辣味,于喜爱的人是可意,于不喜欢的人则不可意。甘甜味虽甜,于糖尿病患者则是极为不可意。
所触一分者:四大所造,身根所取义。有滑,涩,轻,重,软,暖等。触有二种:一能触,二所触。能触又分二,一触心所法,二能触身根。所触亦有二:一能造四大种,二所造触处。此中所触一分指所触中所造的滑,涩,轻,软等。
法处所摄色者,唯意根所对,意识所缘,略有五种:极略色,极迥色,受所引色,遍计所起色,自在所生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