种非重生故不属于种。非是毕竟缘阙不生故不属所依。道力得故但属於道。然今於此复作分别。小乘有为得。通三性有漏无漏。大乘同之。小乘择灭得。唯善性通有漏无漏。
大乘善性同彼唯无漏摄。诸论皆云择灭者永害随眠故。其非择得。小乘唯无记有漏属同分故。大乘通三性。此约通。亦依种子及所依上而建立故。对法第四等种通三种故。云通有漏及无漏摄。
如来身中有善得故邪理不生。又诸有为缘阙等是。但依情非情二建立。五十二说生缘摄受增上之因说名为得。即外法种子在内身者皆是彼因故亦名得。通于非情。唯识论说或说轮王成就七宝。
通非情故谓轮宝是。亦成他身女宝等是。其虚空者。成唯识第二说。若性空即真如定有得如择灭。若事空唯心所变有情所摄。显扬论说是无漏摄亦有得得。此得亦通有漏无漏。
性空事空皆不相违故。其非择灭得。或属所依。种离本识无别体故。或属种子。皆是种子缘阙不生故。然如佛果邪理不生岂依种子。故属所依。三大小者。小乘立二。大乘唯一得。
彼法已能自成故。然无文证。诸论等中但说于法假建立得。不见于得复立得故。又若立小。便许小得重假而立。问。且如大得得现行无别得得。见分缘种子无别见见。彼云以见缘相作相解。
却缘自时非相解。其见不自缘。得据成就说。故无別得得。若尔以得例相应无小相。设无小相者应解云见分量非量见分不自缘。得无量非量所以能自得。
又准忿恨等上有生等相即许假上而复立假。大得虽是假法。何妨更得立。答。假立亦无妨。但既能自得。何更须立。四世者。有法俱得。以唯有现在故。今准三种成就中一界成三界种。
有于一世法假说有三世何妨一界成三界种。有于一世法假说有三世何妨一界成三界时。名法前后得。依彼三世立无妨三种成就即是得故。瑜伽显扬唯识论等皆说同也。然小乘得三性法。
有三得别。或有唯法前无俱后。如三类智边等智等。今准应思。具多具少。五曾得未曾得。如别解脱戒。念念新生。名未曾得。然有漏种故。亦是曾得以相例得成共有。有共有因。
问今大乘是增上缘立。得与所得为缘又无妨。既尔。声名等应亦尔。解云。以名等不能待诠于声故。非共有因以无力故得。于法有力故。成共有因能得得有为。随所有为摄。能得得无为。
随所无为摄。性法不相入。其无为得。不随所依故。如前已说剎那刹那成多少。唯未曾得法念念可增。余即不尔。思之可知。
论。无想定者。谓已离遍净欲未离上欲。出离想作意为先故。于不恒行心心所灭。假立无想定。
述曰。于中有二。此论本文。下释师解。此中有四。已离遍净欲未离上欲者。显地。出离想等者。显作意。于不恒行心心所灭者。显依处。假立无想者。显假立。体通三品。彼所引故。略不说之
论。已离遍净欲者。已离第三静虑贪。未离上欲者。未离第四静虑已上贪。
述曰。第三静虑第三天名遍净。上欲谓贪欲。诸烦恼中胜故偏说。全离第三静虑贪欲。未离上贪欲。诸外道等能起此定。亦显此定第四禅系。成唯识说下想粗动。难可断故。上无无想异熟处故。
论。出离想作意为先者。解脱想作意为前方便。
述曰。瑜伽论第十二。问。以何方便入此等至。答。观想如病如痈如箭。入第四定。修厌背想作意于所生起种种想中厌背而住。唯谓无想寂静微妙计当无想为真解脱。
起出离想作意为先远加行故。如六行法而入此定。以生死中想为因缘。故解脱想为前方便非不灭余。成唯识说想灭为首立无想名。
论。不恒行者。转识所摄。
述曰。成唯识言。彼无六识。由间断故。名不恒行遍行别境并善十一远五近意。名不恒行。有漏观粗所厌唯此。故唯灭此。
论。灭者。谓定心所引不恒现行。诸心心法暂时间灭。所依位差别。
述曰。释不恒行心等灭言。正显定体。由前方便第四定心厌逆心等故。所引不恒行诸心心所随其势力暂时间灭。由此灭故所依之身与前有心分位差别。由谓无想寂静微妙于无想中持心而住。
如是渐次离诸所缘心便寂灭灭即是定。令身位异名入彼定。成唯识说令身安和故亦名定。
论。以能灭故名灭。
述曰。此显能灭与心等异。故说是言。成唯识说。谓修定时。厌患粗动心心所故。发胜期愿遮心心所。令心心所渐微渐细。微微心时熏异熟识。成极增上厌心等种。由此损伏心等种故。
粗动心等暂不现行。依此分位假立无想。故以假定能灭名灭。不恒心等为所灭故。假实既殊。能所灭异。故以能灭为此定体。论文已有五门分别。一依地。二行相。三灭数。四体性。
五假实。今者更以十门释之。一释名。二修异。三性摄。四顺受。五业摄。六起处。七起入。八曾未曾得。九二得摄。十释疑难。如章中解。
无想定。一名体。如唯识等。无想者定。依士释。无想即定。持业释。今问厌心之种名为定者。生心之体应名出定。出定是实种非出定。入定是假种是入定。又难。九品何品极上品。
如唯识说二应有体数多少。今解十八法定有。谓遍行别境定善十一并心。或加别境一二三四。如圣二十二法二十二法非必须有。如小乘说。或体唯一。总依诸种。今云不然。以依诸种立此定故。
前释为胜。三依身处所。彼但引俱舍。今大乘说五十六云。先于欲界。后于色界。勘唯识第七。四修方便。显扬第一云。离下地欲。厌想如病等。乃至唯无想天寂静微妙。起出离想为先方便。
五曾得未曾得。今准前说。亦是曾得及未曾得。然未曾得。一新新生故。名未曾得。有漏种故亦是曾得。如别脱戒。二从来未起。名未曾得。如世第一法等。三无漏故。名未曾得。此中即初。
六若有行修得修不。答。无。以无现行法故。七应有方便。非离欲得。唯方便得。加行生故。若离欲得。圣者即是有成就彼失。八退不退者。五十三及唯识第七云。有三品修退不退等。
九生报等分别。彼云通生后不定。有退不退者故。瑜伽说先于此起后于色界。彼又解同小乘唯生报。后于色界起。如何唯生报。十感总别报。彼云以非业故。不感总报。若思种如何不感 。
如唯识论云定前明了有心时思感总。无心时思暗昧故感別。名出离想者。离变易受故。决定有欲界后报业者。虽无文证。唯识有文以如北方定有生天后报业故。义如常释。论云所依位差别者。